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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16年广东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6-03-31 点击:

    各相关单位:

      围绕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,按照《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(2015年修订版)的有关规定,现将2016年广东财政科研自主参与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申报条件

      1、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;

      2、按照省财政科研所发布的选题方向开展研究,或按照选题方向指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研究题目开展研究;

      3、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。

      二、申报程序

      申请者根据《2016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选题参考范围》(附件1),填写《广东省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2)及相关资料,于4月8日前发至yczhuo@stu.edu.cn做形式审核,4月11日前将最终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交至科研处。

      三、其他事项

      如获立项,省财政科研所在结项评审时对获奖课题给予一定成本补助

     

      联系人:黄玉梅  卓燕淳

      联系电话:86502563

    科研处

    2016.3.31

    附件1_2016年度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选题参考范围.doc

    附件2:广东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请书.doc

    附件3: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.doc

    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
    邮箱:o_kyc@stu.edu.cn
   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